National task

国家任务

航空护林顾名思义就是用航空手段来保护森林。主要指利用飞机预防和扑灭森林火灾的方法,是森林消防的重要组成部分。
我国的航空护林就其发展特点,经历了五个阶段:
(一)开创阶段(1952—1954)  (二) 探索阶段(1955—1965)   (三)停滞阶段(1966—1978)  (四) 发展阶段(1979—1989)  (五) 改革阶段(1990—至今) 

航护科目及灭火手段 
---航空巡护                    ---吊桶灭火国家护林_03.jpg
---索降灭火                    ---航化灭火
---机降灭火                    ---航空宣传森林防火
---其它航空护林飞行 

森林航空消防的地位和作用:
森林航空消防队伍是森林防火的尖兵 
森林航空消防是森林防火工作的重要预防手段 
森林航空消防为决策者制定扑火方案提供真实可靠的科学依据 
森林航空消防是扑救森林火灾的重要手段 
空中直接灭火是实现“早发现、行动快、灭在小”方针的重要举措 
森林航空消防在森林防火中的作用举足轻重不可替代 



国家林业局北方护林总站

        国家林业局北方护林总站消防系统有417人,其中,东航中心88人,各 航空护林站、点329人,每站平均21人,担负着保护东北、 内蒙古林区,包括大、小兴安岭、张广才岭、老爷岭、完达 山、长白山、阿尔山林区的森林航空消防繁重任务。至2006 年,国家林业局北方护林总站消防系统己有总长度2.145万公里的固定 巡护航线52条,巡护面积己达5900万公顷。 目前,国家林业局北方护林总站消防系统平均每年春、秋航各租用森林 航空消防飞机约60架,其中直升机占40%。
        自2003年开始,在大兴安岭北部林区开展了夏季森林航空消防工作,使用飞机的架数,随之增加。例如,2005年春、夏、秋三个航期,森林航空消防飞机总架数达到128架,为1996年的2.12 倍;每年森林航空消防飞行多达8000小时。据不完全统计, 1997~2000年四年间,国家林业局北方护林总站消防系统共飞行9043 架次、18312小时,发现和参与扑救、侦察森林火灾553 起,机(索、滑)降扑火队员29941人次、扑灭火场228 个;航空化学灭火飞行575架次、对40个火场喷洒灭火药液 691吨、扑灭火线39公里、喷洒阻火隔离带4.5公里。森林航空消防在东北、内蒙古林区的森林防火工作中,发挥了其它手段不可替代的作用。



国家林业局南方航空护林总站

        国家林业局南方航空护林总站(以下简称“南航总站”)成立于1961年,原名“国家林业局西南航空护林总站”。1972年(文革期间)总站机构被撤销,单位被下放;1985年恢复建制,并收归林业部管理。林业部分别于1995年和1997年在“西南航空护林总站”成立西南森林防火协调中心和西南卫星林火监测分中心;此后,国家林业局又于2000年在“西南航空护林总站”成立西南森林防火物资储备中心。2012年10月23日,经中央编办及国家林业局批准,“国家林业局西南航空护林总站”更名为“国家林业局南方航空护林总站”。2012年11月,国家林业局在南航总站增设南方森林航空消防训练基地,现为一套人马,五块牌子。

        南航总站是国家森林防火指挥部、国家林业局对我国南方地区森林防火工作实施监督、检查、协调、服务职责的延伸机构,履行着森林航空消防、森林防火协调、卫星林火监测、防火物资储备、森林航空消防培训五项职能。

       目前,总站机关设有政治部、办公室、航空护林处、总调度室、森林防火协调处、林火监测处、科技与信息处、计划财务处、纪检监察处、机关服务处共10个处(室);直属有普洱、保山、丽江、成都、西昌、百色6个航空护林站;业务管理江西、河南、广东、重庆、山东、湖南、湖北(含武当山、咸宁)、浙江10个省属航空护林站;在辖区内设有云南昆明、大理、四川道孚、金川、九寨、攀枝花、绵阳、广西柳州、梧州、田阳、贵州贵阳(已停航)、广东清远、梅州、江西赣州、河南洛阳、重庆黔江、万州、山东平阴、莱芜、湖北老河口、浙江建德等21个季节性森林航空消防基地。

       南航总站业务管理范围包括云南、四川、重庆、贵州、西藏、广西、广东、江西、河南、湖北、湖南、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山东、海南18省(区、市),护区内各省(区、市)国土面积共计418.07万平方公里。目前在滇、川、桂、赣、豫、粤、渝、鲁、湘、鄂、浙、黔等12省(区、市)开展森林航空消防业务工作(其中贵州于2008年停航),已开航省份森林航空消防覆盖面积约254.46万平方公里,约占南方18个省(区、市)国土总面积的60.87%。森林航空消防主要业务手段有:巡逻报警、机降扑火、索降扑火、滑降扑火、吊水洒水灭火、机腹洒水灭火、火场侦察、空投空运、空中指挥、空视防火、地空演练、防火宣传、应急救援、观察培训等。使用直升机型主要有:米-26、米-171、米-8、卡-32、小松鼠、EC-135、S-76等;固定翼机型主要有:运-12、塞斯纳凯旋、夏延等。

        经中编办核定,南航总站目前定编129人,其中总站机关50人,下属6个航站共计79人,现有在职职工123人,离退休职工65人。在职职工大专以上学历110人,占89.4%,具有高级技术职称21人,中级技术职称39人,初级技术职称33人,具有中级以上技术职称人员占职工总数的48.7%。

        据统计,自1985年总站恢复建制至2014年期间,国家林业局共批复下达总站14.55亿元财政拨款,其中航空护林飞行费9.1亿元。南航总站及直属航站已建成各类房屋设施3.77万平方米,价值8364万元,配置各类车辆、设备等6218台(套)价值5775.5万元;南方各航站(基地)森林航空消防飞机共飞行25155小时,扑救森林火灾3296起,机(索、滑)降扑火队员5433人(次),直升机吊桶洒水5461桶,空运抢险救灾物资7860公斤,空投防火宣传单551万份;1995年至2014年期间,受国家森林防火指挥部和国家林业局委托,代表国家森防指及国家林业局赴火场工作组第一梯队参与、协助、处置影响较大森林火场70余起;2001年至2014年期间,向南方省(区、市)共计通报卫星林火热点10.39万个; 2001年至2014年期间,共计向南方各省(区、市)调拨森林扑火装备8.4万台(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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