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啦!继北京天津之后,贵州吉林等多地再发禁飞令!全面禁飞“低慢小”航空器

发布时间:2019-09-26 阅读次数:

贵州省人民政府发布通告:9月25日至10月2日禁飞“低慢小”航空器


9月23日,贵州省人民政府发布通告,加强无人机等“低慢小”航空器安全管理。2019年9月25日0时至2019年10月2日24时,贵州的机场净空保护区,党政机关、军事管制区、平塘FAST大射电望远镜等重点敏感单位、部位及其设施,大型活动场所、景点、商圈、医院等人员密集区域上空严禁飞行无人机等“低慢小”航空器。


为加强社会治安管理,防范无人机等“低慢小”航空器违法违规飞行,维护公共安全,保护公民人身、财产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飞行基本规则》、《通用航空飞行管制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我省将加强无人机等“低慢小”航空器安全管理。


据了解,“低慢小”航空器是指飞行高度在1000米以下、飞行时速小于200公里、雷达反射面积小于2平方米的飞行目标,主要包括无人机、轻型和超轻型飞机(含轻型和超轻型直升机)、三角翼、动力三角翼、载人气球(热气球)、飞艇、滑翔机、滑翔伞、动力伞、航空模型、无人驾驶自由气球、系留气球、大型风筝、孔明灯等。


在贵州省行政区域内使用无人机等“低慢小”航空器,须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履行适航资格、飞行资质、计划申报等相关手续。2019年9月25日0时至2019年10月2日24时,在机场净空保护区(机场跑道中心线两侧各10公里、跑道两端各20公里范围)以及民航航路、航线,高速和普通铁路、公路以及水上等交通工具运行沿线、区域,党政机关、军事管制区、通信、供水、供电、能源供给、危化物品生产贮存、大型物资储备、监管场所、平塘FAST大射电望远镜等重点敏感单位、部位及其设施,大型活动场所、公民聚居区、车站、码头、港口、广场、公园、景点、商圈、学校、医院等人员密集区域的上空严禁飞行无人机等“低慢小”航空器。


除军事、警务、海关缉私、应急救援等活动外,因国土调查、环境监测、施工作业、气象探测、航空拍摄等确需在上述区域飞行无人机等“低慢小”航空器,应当按照《通用航空飞行管制条例》规定,报经飞行管制部门同意。


违反规定擅自升放无人机等“低慢小”航空器的,相关职能部门将依法采取紧急处置措施。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02

吉林公安厅机场公安局关于加强低慢小航空器管理工作的通告


2019年9月24日,吉林省公安厅机场公安局发布关于加强低慢小航空器管理工作的通告。为进一步防范低慢小航空器违法违规飞行滋事肇祸,切实维护公共安全和航空安全,确保新中国成立70周年庆祝活动期间省内各民航机场区域空中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飞行基本规则》《通用航空飞行管制条例》《民用机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现就加强省内各民航机场区域低慢小航空器管理工作通告如下:


一、在省内各民航机场区域内,禁止一切单位、组织和个人利用低慢小航空器进行体育、娱乐、广告性飞行活动。对于其他性质的飞行活动,应当经军队、民航空中管制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二、本通告中的低慢小航空器是指飞行高度低、飞行速度慢、雷达反射面积小的航空器具和升空物,主要包括轻型和超轻型飞机(含轻型和超轻型直升机)、滑翔机、三角翼、动力三角翼、载人气球(热气球)、飞艇、滑翔伞、动力滑翔伞、无人机、航空模型、无人驾驶自由气球、系留气球、风筝、孔明灯等。


三、省内各民航机场区域是指省内各民航机场净空保护区,即机场跑道中心线两侧各10公里、跑道两端各20公里范围以及民航航路、航线运行沿线区域。


四、请广大市民主动配合民航、体育、公安等部门对涉及低慢小航空器人员、器具信息进行登记管理,同时严格遵守各项规定,杜绝违规飞行。


五、对于违规飞行行为,公安机关将联合军队、民航等有关部门严厉查处。对于违反《通用航空飞行管制条例》《民用机场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规定的,由相关部门依法予以处罚;违规飞行行为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吉林省公安厅机场公安局呼吁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及时提供有关线索,同时积极检举、揭发低慢小航空器违法犯罪活动。


03

兰州公安局关于对“低慢小”飞行器及飞行物实施管控的通告

2019年9月23日,兰州市公安局发布关于对“低慢小”飞行器及飞行物实施管控的通告。一、2019年10月1日7时至10时期间,在城关区甘肃会展中心周边(含会展中心),全面禁止一切单位、组织和个人进行各类体育、娱乐、广告性飞行及放飞活动(在公安机关报备允许在当天飞行的无人机除外)。


二、对在管制期间违法违规起飞、升空的“低、慢、小”目标及放飞风筝、孔明灯、系留气球等活动的,公安机关将会同有关部门采取必要措施使其迫降,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飞行基本规则》、《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等法规依法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三、本通告所称“低慢小”飞行器,是指飞行高度低、速度慢、目标小的飞行器。即小型航空器和空飘物,主要包括滑翔机、无人机、滑翔伞、动力伞、热气球、飞艇、三角翼、空飘气球等;放飞活动即放飞风筝、孔明灯、信鸽、系留气球等具有娱乐性和广告性的活动。


四、在此期间市民可对未经批准私自升空飞行的行为积极进行举报,举报电话:0931—5167229。

多城市发布禁飞令

北京市公安局:国庆期间禁飞“低慢小”航空器


21日,从北京市公安局获悉,自2019年9月20日8时起至2019年10月2日18时止,在北京市行政区域内,禁止一切单位、组织和个人利用“低慢小”航空器进行体育、娱乐、广告性飞行活动。对于违规飞行行为,公安机关将联合军队、民航等有关部门严厉查处。


北京警方介绍,“低慢小”航空器是指飞行高度在1000米以下、飞行时速小于200公里、雷达反射面积小于2平方米的航空器具。主要包括轻型和超轻型飞机(含轻型和超轻型直升机)、滑翔机、三角翼、动力三角翼、载人气球(热气球)、飞艇、滑翔伞、动力滑翔伞、无人机、航空模型、无人驾驶自由气球、系留气球等。


9月17日北京警方发布的《北京市公安局关于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加强低慢小航空器管理工作的通告》称,自2019年9月20日8时起至2019年10月2日18时止,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禁止一切单位、组织和个人利用低慢小航空器进行体育、娱乐、广告性飞行活动。对于其他性质的飞行活动,应当经军队、民航空中管制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9月20日至10月2日 天津禁飞“低慢小”航空器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飞行基本规则》、《通用航空飞行管制条例》、《天津市民用机场净空及安全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天津市人民政府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 70周年庆祝活动期间,我市禁止小型航空器具和空飘物起降、飞行。自2019年9月20日8时起至10月2日18时止,全市行政区域为临时空中限制区。


9月17日至10月7日张家口市禁飞“低慢小”航空器


为了确保国庆70周年庆典期间首都及周边地区的空防安全,张家口市发布“低慢小”航空器临时管控通告。


适用范围:“低慢小”航空器是指飞行高度低,飞行速度慢,雷达反射面小的航空器具,主要包括轻型和超轻型(含轻型和超轻型直升机)飞机、滑翔机、动力三角翼、载人气球(热气球)、飞艇、滑翔伞、动力滑翔伞、无人机、航空模型、无人驾驶自由气球、系留气球、孔明灯等。临时管控时间:2019年9月17日起至2019年10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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