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单公布!民航局取消11项行政许可事项

发布时间:2017-09-27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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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月22日,民航中南地区管理局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和《行政许可初审事项清单》的通知”。

  为与国务院、民航局相关法律和政策要求保持一致,进一步规范管理局行政许可工作,在广泛征求相关单位、部门意见的基础上,中南局对2015年发布的《民航中南地区管理局行政许可程序规定》、《民航中南地区管理局行政许可项目》、《民航中南地区管理局行政许可初审项目》进行了清理和修订,调整了行政许可分类标准,明确了行政许可的规范名称和项目编码。

  中南局现正式印发修订后的《民航中南地区管理局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和《民航中南地区管理局行政许可初审事项清单》,两个清单目录之内的事项必须严格按照民航局关于行政许可标准化建设的要求实施;凡是不在两个清单目录之内的事项不得作为许可事项办理。

附件2:民航中南地区管理局行政许可事项清单.pdf

附件1:近年来取消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pdf

附件3:民航中南地区管理局行政许可初审事项清单.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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