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第一批初级飞机适用性评估专家(附名单)

发布时间:2019-10-15 阅读次数:

民航各地区管理局,飞行学院,体育总局航管中心, 航驾协会:

         根据《初级飞机适用性评估专家管理办法》(MD-FS-2019-063) 的相关要求,经各单位推荐,飞标司考核和研究决定,选任李平等20人为2019年第一批初级飞机适用性评估专家,现将专家名单和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此次选任的专家任期自下发之日起有效期三年,并在任期内根据飞标司指派,负责初级飞机适用性评估相关工作。
二、专家履职过程中,应严格按照《初级飞机实施商用驾驶 员执照和仪表等级训练适用性评估办法》(AP-61-FS-2019-002) 和《初级飞机适用性评估专家管理办法》(MD-FS-2019-063)的有 关要求开展工作,相关文件可以从飞行人员信息咨询网站 (http://pilot.caac.gov.cn)查询并下载。
三、初级飞机适用性评估过程中所产生的差旅费由专家所在单位承担,专家根据指派执行任务时,请各单位予以大力支持。
附件:2019年第一批初级飞机适用性评估专家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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