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航政策|关于发布高风险货运固定翼无人机系统适航标准(试行)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5-12 阅读次数:

      为促进我国民用无人机系统的设计制造和安全运行,民航局适航司按照民航局“放管服”指导思想,对国内民用无人机系统产业现状和企业审定需求进行了广泛调研,在此基础上结合无人机适航审定试点项目经验,以及去年的征求意见,于今年正式印发通知,颁布施行《高风险货运固定翼无人机系统适航标准(试行》(民航适发〔2020〕1号)该标准主要适用于高风险运行条件下用于支线货运运输的固定翼无人机系统

image.png

image.png

image.png         对于不属上述类别的无人机,申请人可以提出适航标准建议,经适航司接受后,作为局方可接受的审定标准。对于中高风险无人直升机,此前局方已发布征求意见稿,前文推动无人直升机系统标准化,民航局适航司就《中高风险无人直升机系统适航标准(试行)》征求意见。该标准已于2020年1月20日正式施行。



分享到:

上一篇:国务院关于促进外资增长若干措施的通知

下一篇:中国通用航空法律制度及其完善

返回列表